目前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正在大力开展,对于拥有宅基地的人们来说,进行土地确权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有一下三种情况的,在确权时会存在问题,无法拿到产权证书。解析来乌鲁木齐装修网就为大家详解一下这三种情况及宅基地确权的必要性。
现在农村的土地确权工作正在大力推进中,大概到2018年底这项工作可以基本结束了,所以农民朋友们要加紧速度对自家的土地进行确权了。
只要拥有了不动产权证书,农民就相当于合法拥有了宅基地和土地,就不用担心会被村集体给回收或者没收,使自记得利益得到了合法化。但是有3类房子在确权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农民是没有办法拿到产权证书的。
第一类:违规建设的房屋
以前在农村很多人盖房子都比较随意,想在哪里建就在哪里建,其实国家对农村建房也是有一定规范的,必须要建在村集体划分的能建设用地的范围之内,如果超出了这些范围,比如私自占用耕地,就是不合法的,这种情况下是不能申请不动产权证明的。
第二类:长期荒废无人居住的房屋
现在农村存在很多长期荒废没有人居住的房子,主要是里面的住户已经搬到城市或者其他地方去居住了,对于这种情况的也会被村集体没收。
第三类:一户多宅的房子
现在农村实施的是“一户一宅”政策,对于那些在建新房的同时没有拆除原来旧的住宅地上的房屋,对旧的房屋这种情况下也是无法确权的。国家现在针对一户多宅的现象,只会对一处住宅颁发不动产权证明,其余的则会被没收。
农村宅基地和土地确权工作正在进行中,各地会按照国家颁发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等政策进行规定,所以农民朋友一定要随时关注政策的最新动态。
宅基地确权必要性
1、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客观需要。
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过程,是进一步查清宗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建立土地登记簿的过程,
也是摸清土地利用情况的过程,从而改变农村土地管理基础薄弱的状况,夯实管理和改革的基础,
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
2、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
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
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3、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
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进而通过深化改革,还权赋能,最终形成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是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前提,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城乡统筹的动力源泉。
未来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将实现统一,而宅基地也要具备产权,否则可能会被没收。所以乌鲁木齐装修网建议大家,如果自家用于宅基地,最好是抓紧时间进行确权,拿到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