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贷款经办部门按照轮候序号依次通知职工前来中心业务窗口办理贷款发放手续,本月贷款指标使用完毕时顺延至次月发放。
据乌鲁木齐装修网获悉,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轮候发放制期间,暂时取消对外承诺办理业务时限,中心在资金使用率回落到正常区间内后,将取消贷款轮候制。2015年11月16日前申请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纳入轮候制范围。
目前,乌鲁木齐市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政策为:个人和所在单位均已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方面,购买普通自住房的,申请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价的20%;还清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价的30%。
随着公积金政策的不断调整,乌鲁木齐市公积金贷款覆盖范围更广,贷款审批效率也日益提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年前十个月,市本级公积金已向21690名职工家庭发放贷款58.91亿元,和去年相比人数上升了9390人,金额增长了27亿,增幅是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