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乌鲁木齐市共有56家物业服务企业因存在未按合同标准服务等问题而被信用减分。昨天(7月28日),从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被减分的56家企业近日通过透明售房网乌鲁木齐站和乌鲁木齐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进行公示,请广大市民监督。
据了解,这56家被信用减分的物业服务企业主要存在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通过停(限)水、电、暖、气等方式催交有关费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照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一年中被业主投诉2次或对同一事项重复投诉3次;设立不正当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等行为。
依据《乌鲁木齐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规定,经采集认定,对这些企业2016年上半年的信用情况进行了信用减分。并要求信用减分的企业要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
据了解,2013年8月乌鲁木齐市制定出台了《乌鲁木齐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对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且在乌鲁木齐市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诚信信息进行采集、认定、记录、公布,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服务行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根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诚信等级评定基本分为100分,实行加减分制。物业服务企业诚信得分在100分(含100分)以上的为优秀;诚信得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为良好;诚信得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为合格;诚信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基本合格,诚信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企业诚信等级评定结果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创先评优、招标投标、日常监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其中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企业将作为管理部门的重点监督对象,不得参与行业各类创先评优活动和限制参与招投标,整改合格的可逐级晋升,不合格则逐级下降,直致不予批准资企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