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拆迁不达标,乌鲁木齐市金桥小区九号楼和十号楼的114户居民从2007年至今九年时间没有拿上房产证。
10月10日上午11时,乌鲁木齐装修网来到新市区阿勒泰路金桥小区了解到,金桥小区的房产所属乌鲁木齐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某房产公司),从2007年购房到现在,小区9号楼和10号楼两栋楼的114户居民到现在都没有拿到房产证。住户手里只有一份购房合同,户口落不了,房产公司也联系不上,居民年年反映,但问题一直无法解决。
“其他楼都没什么问题,就我们这两栋现在还没办下来房产证。”10栋楼1单元的住户谢女士说,她和老伴2007年买的房,从2009年入住到现在手里只有一份购房合同,当时说竣工三个月以后就能拿到房产证,结果一拖再拖。现在年龄也大了,住的房子没有证,感觉房子不是自己的,睡觉都不踏实。
谢女士指着9号楼和10号楼中间的一处平房告诉乌鲁木齐装修网,这就是没有拆迁掉的自建房,自建房已经被小区的栅栏挡在外面。来到自建房前面发现,紧靠小区的一间自建房基本荒废。
9号楼的住户陈女士告诉乌鲁木齐装修网,他们每年都找相关部门反映,但问题至今没有解决。“房子验收不合格只能找房产公司,但是到现在也联系不上负责人。”
乌鲁木齐装修网通过物业了解得知,某房产公司办公地点在阿勒泰路的该房产金山小区内,到了金山小区但未见到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
随后,乌鲁木齐装修网联系到乌鲁木齐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说,某房产公司在开发金桥小区时,有几处自建房拆迁费要价过高,双方沟通了很长时间都没有解决问题。“因为大部分已经拆迁完毕,所以某房产公司一边动工,一边解决拆迁问题,但是目前某房产公司一直没有把问题解决。”
对此,10月10日,乌鲁木齐装修网联系到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时,被婉言拒绝。此前,针对金桥小区业主拿不到房产证问题,有业主通过“乌鲁木齐之窗”市长信箱反映,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金桥小区房产证问题进行了回复称,某房产公司开发建设时,没有建立电子楼盘信息,也没有向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属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初始登记。目前,某房产公司没有被工商部门注销。10号楼因存在一栋二层自建楼未拆迁完毕问题,不符合规划竣工验收的要求,所以规划部门不能为该项目办理规划竣工验收。
对此情况,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建议两种解决方法,一是某房产公司尽快将应拆除的房屋拆除后,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竣工验收。待规划手续备齐后,向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申请办理初始登记。二是按照购房合同约定,购房者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利。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的规定,办理房屋初始登记需提供:(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六)房屋测绘报告;(七)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