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大厅工作人员靳爱芝展示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证书。
乌鲁木齐不动产统一登记全面实施在即,不动产权证书将于11月30日正式启用。不动产权证书增加了哪些内容?
乌鲁木齐装修网获悉,11月23日,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大厅工作人员靳爱芝向相关人士展示了不动产权证书。
相关人士看到,“不动产权证书”和居民现有的“房产证”有一定差异。“不动产权证书”的外页颜色鲜红,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字样。
翻开内页,第一页中心部位印有不动产权证明,正下方是一块醒目的防伪标识;第二页是登记机构、证件编号等内容;第三页内容较多,依次为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和权利其他状况;第四页为附页;第五页为附图页;第六页的页面上,有一条细长的银色防伪标识。
同时,靳爱芝还展示了“不动产登记证明”,在证明内页的中间方位,也有一个醒目的防伪标识。
据不动产登记处副处长陈曦介绍,以后抵押权人领取到的不再是蓝色的他项权证明书,而是不动产登记证明。
陈曦提醒,对于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行为,相关人员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月30日,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将全面推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本着“不变动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已依法发放的各类证书、证明继续有效。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会强制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给市民或企业增加负担。